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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改善成效欠佳?胡市長:不能以小事件引大結論

審計室23日於台中市議會進行市府九十五年度總決算報告指出,台中市政府在治安改善成效上效果欠佳,引起市長胡志強的訝異。他表示,他不敢說台中市的治安很好,但是市府確實在治安上投注很大的心力,治安也確實有改善,審計室卻以社區防衛治安維護體系及預防少年犯罪計畫執行情況兩項較小的事件,做出改善治安成效欠佳的結論,令他感到驚訝。不過他仍很感謝審計室指出不足,他會要求同仁努力改善。



  台中市議會今(23)日早上進行總決算審查報告,由審計室針對市府的預算執行提出審核說明與建議,其中有關市府施政計畫實施之考核部分,第一項即指出市府在治安改善成效上欠佳,不僅令在場官員傻眼,也令不少議員覺得此一報告似乎與市府的報告「大相逕庭」。



  市議員劉士州即指出,市府一天到晚都說治安有改善,在報告上也說全般犯罪率改善優於全國、暴力犯罪改善率優於全國、竊盜下率優於全國,但是審計室報告卻說市府治安改善成效欠佳,95年度受理刑事案件之少年嫌犯計483人,比94年度多2人。而在社區防衛治安維護體系上,部分派出所未編排巡邏勤務至轄內守望相助巡守隊勤務據點巡簽會哨、守望相助講習訓練出席率偏低、協勤民力有待提升。他希望市長說明倒底為什麼?



  台中市長胡志強則表示,看到審計室的報告他也嚇一跳,因為台中市的治安改善指標是以八大犯罪或治安情況做基準,他沒想到審計室卻是以兩項較小的事件即做出改善成效欠佳的結論。不過既然審計室指出有這些缺失,他仍很感謝,因為有負面的批評才有進步的機會,他會要求同仁注意審計室的報告,依據報告內容所指缺失進行改善,務必讓市府愈來愈好。(1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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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7-10-23
  • 點閱次數: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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