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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辦理第一市場標租 定10月3日開標

  台中市政府為活絡第一市場商機,其中第二樓已完成部分攤位整併,決辦理現況標租,租期為四年,底價為1120萬元,並定10月3日開標。


  第一市場約於距今30餘年前發生火警,改建為第一廣場係地下三層、地上十二層建築,但其中地上一至三樓仍作為市場使用,第一、三兩層營業狀況相當良好,但第二層可能由於販售貨物種類或攤位經營方式等原因,相形之下營業衰退不振。


  第一市場二樓共有攤位22處,其中一處已遷至一樓繼續營業,其餘21攤中,已有15攤同意由市府發給補償費收回,但另有6攤堅持仍在原地營業,市府乃採「現況標租」方式,以四年為一期公開標租,如四年期滿無違約情形,可再續租四年。


  主辦單位經濟處市場管理科表示,採現況標租,得標人可與6處攤位承租人研商,如何選擇最有利方式共同經營。依照規定,市場營業項目中,除果菜、畜肉、禽肉、水產、糧食、飲食之外,並可經營五金、裝飾、百貨、雜貨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行業進入,業者可視市場需求隨時作適當之因應。(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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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09-23
  • 點閱次數: 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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