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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保存惠來遺址工作從未停歇

 針對本(24)日讀者投書媒體,指台中市政府保存惠來遺址不力一事,台中市文化局嚴正澄清,市府一貫堅持保存遺址,而遺址保存方式有現地保存、易地保存及文化地景保存等方式,現地保存又可分為興建遺址公園、遺址博物館及與其他功能共構,市府目前規劃的簡易遺址公園就是現地保存的一種;文化局強調,市府保存惠來遺址工作從未停歇。



  文化局長黃國榮24日表示,94年新修正「文化資保存產保存法」公布施行後,本市召開遺址及古物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惠來遺址144號抵費地為市定遺址,係全國首例,足見市府重視遺址之殷切。



  但在審議會後,專家學者及各界對於144號抵費地是否為惠來遺址精華區、出土遺物完備性不足及保存方式,意見仍分歧,市議會也在95年10月臨時會中,曾提出易地保存提案,在未臻定論與未達共識下,為避免對遺址造成不可逆之破壞,市府於是依十三行博物館所作惠來遺址保存方式可行性評估之建議,以簡易遺址公園作為規劃方向,並獲各界高度認同。



  黃局長表示,自91年發現惠來遺址以來,市府已投入一千多萬元經費於遺址調查保存工作,除暫停標售144號抵費地,設置防護圍籬、巡邏箱等安全措施,並舉辦惠來遺址文物保存座談會,進行惠來遺址保存方式可行性評估,規劃教育展示區及還原考古複製現場。在規劃興建重大工程建設之前,亦主動委託考古單位先進行遺址發掘,並於94年培訓惠來遺址導覽志工, 95、96年間已辦理14場次導覽活動,讓市民了解惠來遺址之重要,種種保存工作不遺餘力。



  文化局指出,市府將持續透過教育展示設施,教育並凝聚民眾保存文化資產共識,廣納各界意見,並持續發掘臨近區域出土遺物,蒐集完備遺址研究調查資料,以審慎周延的積極態度,更完整呈現遺址真正價值,妥善保存惠來遺址。(9/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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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7-09-24
  • 點閱次數: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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