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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質疑新市政中心維護費水電預算編列 蕭副市長:水電應酌減

  台中市議會今(30)日上午聯席審查台中市政府99年預算時,對於行政處於預算中編列近7000萬的新市政中心辦公大樓機電、消防等維護費用及水電費,議員均提出質疑,新市政中心大樓是新建物,有保固期,市府需編列維護費嗎?!市府明年10月才進駐新市政中心,水電費用需編列1年嗎?!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表示,市府雖是明年10月才進駐新市政中心,但行政處等單位8、9月會先行進駐,整理新市政中心辦公環境設施,以利其他局處10月進駐使用。對於水電費以 1年編列,蕭副市長也認為不妥,應酌減。


  台中縣市即將於99年12月25日正式合併改制升格為直轄市,為辦理台中縣市合併前置作業及進駐新市政中心管理維護等事宜,台中市政府行政處於99年預算中編列近7000萬的新市政中心辦公大樓機電、消防等維護費用及水電費。


  今(30)日上午,市議會聯審市府行政處、政風處、主計處、人事處99年預算時,市議員劉士州率先提出質疑表示,行政處所編99年新市政中心相關預算,與98年相比較,成長近5倍,為何兩者相差如此懸殊。行政處長羅文遠表示,市府原本預計於98年8月進駐新市政中心,所以98年所編預算是以5個月為單位概估編列;99年預算編列,是以1年為單位概估,且考慮到縣市合併所需及物價調漲等因素。


  議員劉國隆也質疑表示,新市政中心是新建物,既然是新建物就有保固,市府為何還需要編列幾千萬的預算來進行維護,他主張凍結新市政中心相關維護預算,及刪除新市政中心辦公大樓建築物維護及公共安全檢查等費用200萬。


  議員范淞育也提出質疑,新市政中心是新建物,廠商理當要維護,市府所編的相關維護費用,他沒辦法信服,他甚強烈懷疑市府有圖利廠商之嫌,要求市府政風處嚴厲查察。范議員主張,新市政中心相關維護費退回,市府明年再以追加預算辦理。行政處羅處長表示,有關新市政中心所編相關維護費用是比照開口契約模式,採實支實付。


  議員陳福文表示,他從行政處的預算規模看來,認為有浮編之嫌,市府明年10月進駐,實際才用3個月,為何預算卻採1整年來編列,他認為市府需調整。


  議員陳有江表示,之前市議會曾要求市府與市議會能於明年升格前,同時進駐新辦公大樓,但從市府與市議會所編99年相關預算來看(市府編列千萬相關預算,市議會僅編不到百萬預算),他認為府會要同時進駐有困難。


  議員何敏誠表示,市府明年將搬遷至新市政中心,為何行政處99年預算中仍編列市府第二辦公大樓1年的租賃費用。行政處羅處長表示,明年12月25日縣市合併,但仍有部份局處不會搬遷至新市政中心,會留在市府州廳及縣府的陽明大樓,原有的辦公廳舍需進行空間規劃,直到100年6月30日才會完成,所以仍需租用位於自由路的二辦大樓。


  蕭副市長也表示,屆時環保局、都發處、建設處等將留在現在的市府州廳,交通處會留在現在的市議會,而教育處、客委會、原委會、農業局、觀光局等應台中縣黃縣長的要求將在縣府的陽明大樓辦公服務。


  議員陳淑華表示,市府明年將搬遷至新市政中心,台中市捷運綠線也於日前動工,市府對於捷運局的設置一定要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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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發布日期: 2009-10-30
  • 點閱次數: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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