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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處:積水地區可向轄區公所申請設置防水閘門(板)補助

  每當颱風侵襲,民眾最擔心的就是住家淹水。因此,內政部為鼓勵臺灣積水地區民眾於建築物出入口設置防水閘門(板),以減少因颱風、豪雨造成積水進入建築物,致居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特訂定「積水地區建築物鼓勵設置防水閘門(板)補助作業規範」,民眾符合條件者可依規定程序向所在區公所申請。


  臺中市政府都發處表示,申請資格為臺中市曾經淹水地區,並經轄區公所認定者。而補助標準則是,設置防水閘門(板)高度以九十公分以上且補助費以實際支用數50%為原則(不包含後續維護費用),並不得超過下列補助費標準:1.地下室車道出入口為單車道者:補助新臺幣伍萬柒千元。2.地下室車道出入口為雙車道以上者:補助新臺幣壹拾壹萬參千元。3.一樓出入口寬度一公尺以下:新臺幣一萬五千元。4.一樓出入口寬度逾一公尺、二公尺以下:新臺幣二萬三千元。5.一樓出入口寬度逾二公尺、三公尺以下:新臺幣三萬五千元。6.一樓出入口寬度逾三公尺、四公尺以下:新臺幣五萬五千元。7.一樓出入口寬度逾四公尺、五公尺以下:新臺幣七萬五千元。8.一樓出入口寬度逾五公尺:新臺幣十一萬三千元。 惟部分地區如因地域個案不同,以不淹水為前提,可調整設置防水閘門(板)高度,且為防患未然,設置防水閘門(板)高度以六十公分以上為原則,補助費仍以實際支用數50%為原則,且依上列設置防水閘門(板)高度以九十公分補助費標準之比例遞減計價。


  都發處指出,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為符合本規範規定得申請補助費者,於施工前,由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報備有案之住戶管理委員會或取得二分之一以上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書,檢具申請表格向建築物所在之區公所申請補助。


  都發處提醒民眾,防汛期及颱風季節已屆,為避免再次發生住家淹水情形,請曾經淹水地區有需要設置防水閘門(板)民眾儘早向轄區公所提出申請。(10/20*5)

 

聯絡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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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2009-10-20
  • 點閱次數: 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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