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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大專生獎學金 即日起至4/30止受理申請

 為鼓勵台中市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子女求學,台中市政府特訂定「98年度補助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就讀大專院校獎學金實施計畫」,自即日至4月30日止受理今(98)年度第一次補助申請,請民眾把握機會。



  市府民政處表示,這項計畫補助對象為設籍台中市三個月以上的原住民中低收入戶或其子女,現就讀教育部認定有案的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不包含研究所學生),且97學年度第1學期的操行成績達七十五分、學科成績達六十五分以上者可以提出申請。



  獎學金申請者必須檢附1.申請書、2.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3.全戶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或符合社會救助法者檢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4.學生證影本或就讀學校出具的在學證明書、5.成績證明單正本或影本(由就讀學校章戳證明影本與正本相符)、6.切結書、7.郵局帳戶封面影本等相關文件,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如申請獎學金之學生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就學業成績較優者依次發給。如果申請獎學金的學生已受公費或已領有政府設置的其他獎助學金者,依規定不予核發。



  這項計畫相關表單請連結至台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tccg.gov.tw,點選上方「便民服務」─「表單下載」─「民政處」─「原住民族事務科」─「98年度補助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就讀大專院校獎學金實施計畫、申請表、切結書及注意事項」下載。若有相關疑問,請逕向市府民政處承辦人員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1231。(4/4*5)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09-04-04
  • 點閱次數: 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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