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南京立體停車場」自98年5月1日起由市府派員收費管理,收費時間為每日凌晨0時至24時,收費標準依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之甲類費率每小時20元計時收費,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
停車時數逾1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1小時部分,如不逾30分鐘者,以半小時計算,如逾30分鐘者,仍以1小時計算收費。未按規定車位停放,如小型車停於特種車格(如大型車格、機車格、卸貨車格、警備車格、計程車格及身心障礙專用車格等),仍應依公告的收費標準繳納停車費,且不能免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關於得移置及舉發的規定。收費方式以電腦收費系統或人工方式收費。
另外,南京立體停車場發售指定區段月票,月票售價每張每月新台幣1,200元。購買月票時需憑行車執照證件(正本),有意購買者,請逕至市府第二辦公大樓一樓交通處櫃台購買。民眾如有任何停車收費疑義,請逕洽市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洽詢,洽詢電話(04)22258160、(04)22258029。(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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