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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回收汽機車, 環保署廢車回收宣導抽獎活動,百輛小摺等您抽

  莫拉克風災重創台灣,造成民眾機動車輛大量泡水,無法修復而面臨報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宣導廢機動車輛合法回收,特舉辦「合法回收汽機車 百輛小摺幸運抽」抽獎活動,以鼓勵民眾循合法管道進行車體回收。


  凡中華民國國民、合法居留之外籍人士,或車輛登記之公司行號,至可開立「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之回收業者確實繳交回收車輛,並領取「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者,即可參加由環保署舉辦抽獎活動。


  活動獎品相當豐富包括功學社(KHS)6段變速腳踏車(市價約6,800元)搭配飛狼公司自行車用品組(含頭巾、帽子及環保筷組,市價約1,200元)為一組,計100位名額。活動時間自98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預定於99年1月中旬舉辦公開抽獎記者會。


  台中市環境保護局局長沐桂新表示,台中市每年回收之廢機動車輛約有2,900輛,如果民眾誤將廢棄車輛交給非法回收商,不僅對環境造成污染及衍生治安問題,並且損害自身權益。


  要完成合法的廢機動車輛回收程序,車主先至監理站完成車籍報廢的手續後,即可聯絡合法回收業者辦理回收,取得「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後即完成車體回收手續,車主可憑該聯單向環保署申請回收獎勵金(汽車車齡10年以上每輛1,000元,機車車齡7年以上每輛300元)。如果廢車因占用公共道路而被環保局依「台中市廢棄車輛清除處理作業自治條例」清除,不僅無法申請回收獎勵金,也失去了參加這次抽獎活動的資格。


  台中市環保局也呼籲車主,至可開立「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之回收業者進行車輛回收,一同支持廢機動車輛合法回收。合法回收廢車既環保又保障車主權益,還可參加抽獎,可謂一舉數得。


  可開立「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之回收業者,即為環保署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受補貼機構,可經由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或至資源回收網查詢(http://recycle.epa.gov.tw/epa/index.asp)。(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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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09-09-09
  • 點閱次數: 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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