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振經濟發展,台中市政府規劃在大隆路商圈,設置一處假日市集,開放微型創業市集出租,提供有意做微型創業民眾,一個適合的營業場所。除此之外,市府經濟發展處計畫出租三處公有市場,以活絡商業發展、搶救失業率。
經濟發展處副處長陳如昌表示,為帶動大隆路商圈經濟活絡,市府規劃在大隆路商圈(精明一街至東興路)單側路邊的人行道,設置一處約有40個攤位的假日市集,開放每逢週六、日營業。計劃案成熟後,市府將公開招標,得標的廠商必須提供美觀、新穎的攤車給承租者使用,並且備有攤車放置地點。承租的民眾可以在此販賣小飾品、手工藝品…等,不限營業類別。
陳副處長說,該計畫已向中央爭取1000萬補助經費,市府自籌配合款300萬,用於硬體環境整理、計畫相關事宜等。希望最快能於10月實施,先試辦一年,成效良好再考慮續辦。
另外,經發處有三處公有市場招租,一、「市115」市場用地(含建築物):基地座落本市西屯區順和段93地號,基地面積約2119㎡,門牌編號為工業38路83巷1號,樓地板面積約340㎡。(註:本市場為平面鋼造一樓建築)。
二、公有第一零售市場(第一廣場)二樓攤位區:基地位於本市中區綠川段四小段1、1-1地號及繼光段四小段11、11-1地號,基地面積約8,600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約5,000平方公尺,門牌編號為中區綠川西街135號二樓之1。(註:本市場作多目標使用開發,為地下三層、地上十三層鋼筋混凝土造之建築物,為商業使用之綜合性大樓)。
三、公有大進零售市場二樓攤位區:基地座落本市南屯區大進段574地號,基地面積約2203平方公尺,門牌編號南屯區大墩6街161號二樓,面積約730平方公尺(註:本市場作多目標使用開發,為地下一層、地上四層鋼筋混凝土造之建築物,1與2樓用途為市場,3與4樓為民眾活動中心,地下室為避難室兼停車場)。
經發處表示,上述三處用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使用執照用途均為零售市場使用,以經營和零售市場業務相關之物品零售業使用。出租對象為凡對開創微型特色市集有興趣的法人、立案的人民團體或商號,歡迎提出創造特色市集的規劃與營運計畫,洽詢市府經濟發展處市場管理科(電話:22281362)安排現場勘查,經審酌合於「都市計畫法」與「零售市場管理條例」使用規定者,本府經濟發展處擬將納入招標之參據,屆時將以公開招標的評選方式甄選出最優者給予租金優惠承租經營(底價不納入評比條件)。(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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