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台中市南屯區大墩十街「康園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因變更傳銷制度及新增銷售商品,未依法定期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違反公平交易法,遭到公平交易委員會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以維民眾權益。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日前該會派員至被處分人康園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所進行業務檢查,經查得知康園公司於96年7月、98年1月曾變更獎金制度2次,且97年間陸續增加銷售「T100大地之粹─100」、「T282─2大地之粹─280」等21項商品,亦未向該會報備變更,涉有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指出,康園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因變更傳銷制度及新增銷售商品,未依法定期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已違反依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4所訂定之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公平會依規定,處以新台幣5萬元罰鍰,以保障民眾權益。(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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