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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若欲檢舉逃漏稅 地方稅務局:請檢舉人提供明確事證以利查考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若要檢舉逃漏稅,請提示檢舉人與被檢舉人的姓名及地址,如檢舉對象為公司或商號,則須再敘明名稱、代表人姓名及營業住址,並請明確指出違章漏稅的事實,及提供可資查考的事證與線索。



地方稅務局也指出,若屬匿名檢舉且無具體內容者,稽徵機關可以不予處理;或雖具名但無具體指出違章漏稅的事實及提示可供調查之資料與線索,經通知亦未為補正者,得免予議處。



地方稅務局呼籲,打擊逃漏,人人有責,但切勿以不實、逕自網站轉載或蒐集自報章雜誌平面媒體等未經查證的資料提出檢舉,否則,除會浪費行政資源外,對於防杜不法逃漏,維護租稅公平,是沒有任何助益的。(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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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09-04-29
  • 點閱次數: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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