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減輕納稅義務人負擔 無門窗、牆壁之屋頂棚架無需課徵房屋稅

 許多民眾擔心下大雨時,屋頂排水不良,導致滲水或漏水,所以會在屋頂搭建棚架以供遮陽防雨。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的棚架,是屬於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應該合併連同房屋核課房屋稅。



但如果沒有設置門窗、牆壁的屋頂棚架,只是用來遮陽防雨,由於增加房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為減輕納稅義務人的負擔,這類簡陋的棚架就不用課徵房屋稅。為了節稅,民眾在搭設棚架時,請審慎評估是否需要裝設門窗、牆壁,以免增加了房屋稅。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086969。(5/8*7)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09-05-08
  • 點閱次數: 541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