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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期重劃繳交差額地價案 胡市長:2個星期內召開重劃委員會審議

  台中市議會今(27)日進行審議市府提案與人民請願案,有關「十二期重劃繳交差額地價案」,市議員要求能再減輕差額地價成數,並調降分期付款利率,以 減輕民眾負擔;經議員充份討論後,主席副議長陳天汶作出決議,請市府比照七期之標準,請市地重劃委員會重新審議,以維地主權益。市長胡志強當場指示地政處 長曾國鈞,於二個星期內召開重劃委員會,並將議會決議及議員們所提建議,送委員會重新進行審議。



今市議會進行審議人民提案,其中有關「十二期重劃繳交差額地價案」,地政處長曾國鈞於報告時表示,十二期重劃辦理期間,土地(建物)所有權人對於差額地價減輕乙事陸續提出陳情,市府也配合一再提送本市市地重劃委員會重新審議。



會中,市議員楊正中、劉國隆、陳淑華、張廖萬堅、吳春夏、黃馨慧、曾木川等人,均要求能再減輕差額地價成數,並調降分期付款利率,以減輕民眾負擔。



議員楊正中表示,重劃是為了增加土地價值,十二期重劃案,他看到的卻是政府賺錢、人民負債,這樣合理嗎?尤其是居住在黎明路的民眾,本身受益就低,配合政府重劃,卻無端負債,實在沒道理,他要求重劃委員會能放寬差額地價比率。



地政處長曾國鈞表示,市府是依法辦理,若法規規定能免除地主的差額地價,市府也很樂意配合,但礙於法規,市府須依法行事。至於提送重劃委員會重新審議差額地價比率,市府已提送3次,會依議員提議再次提送。



議員劉國隆表示,因十二期重劃案,黎明路的55戶,可說是未蒙其利,先受其害,他建議市府訂定一套SOP作業標準,而不是民眾陳情,才減輕差額地價,否則就像在菜市場喊價一樣。



胡市長表示,市府不是沒有SOP,也依法推動,因民眾不能接受結果而一再陳情,市地重劃委員會也配合一再開會審議。他雖然是市長,也不能違法介入委員會的決議。



劉國隆也說,若議會決議差額地價減輕二成,市府可否在重劃委員會提出。曾處長表示,市府尊重議會決議,並依議決提送委員會審議。



議員陳淑華表示,經地主再三陳情,差額地價由六成減為五成,今地主會再提出陳情,表示負擔過重,無能力負擔,且重劃委員會委員,地主只有6人,其餘都是市府官員或專家學者。她建議能比照之前的重劃案,如十期是四成,也希望能調降本訂定2%分期付款利率。



議員張廖萬堅表示,黎明路三段、中港路口之55戶,每戶情況雖不一,但相同點是都是緊鄰路邊的房子,他希望市府能瞭解地主們的心聲。張廖萬堅也表示,11年前,市府進行七期重劃時,處理得相當完善,他建議十二期也能比照辦理。曾處長表示,比照可以,但要合情合理。



議員吳春夏要求能於一個月內召開重劃委員會,並調降差額地價。議員黃馨慧要求盡快召開,以維地主權益。



胡市長表示,市府會於二個星期內召開重劃委員會,至於調降差額地價部份,他不能介入干涉,但會請地政處將議員的意見轉達給委員會,請委員好好研擬;市府也會好好的與地主們溝通。



經議員充份討論後,主席陳天汶作出決議,請市府比照七期之標準,請市地重劃委員會重新審議,以維地主權益。(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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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09-05-27
  • 點閱次數: 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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