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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騎樓封閉未完全供公共通行使用 依規仍須課徵房屋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騎樓如果供公共通行使用,可免徵房屋稅。但是騎樓全部或部分在白天封閉供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才淨空供公眾通行,因未符合供公共使用的要件,無法免徵房屋稅。



  騎樓封閉供住家或營業使用情形很多,應依實際使用情形分別按住家或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地方稅務局每年均定期派員清查房屋稅籍相關資料,查有增建、占用騎樓或使用情形變更時,會據以釐正房屋稅籍資料,並發函通知改課內容。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人,收到房屋稅通知改課函文,核課事項如有不符時,請儘早與通知函上所載承辦人員聯繫,以落實房屋稅籍正確性,並保障自身權益。(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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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09-06-15
  • 點閱次數: 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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