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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合併初期 各公務單位仍將分散各地辦公

台中縣市合併升格案於本周正式公佈後,縣市即開展開整併工作,但台中市新市政中心因原辦公空間規劃興建並未以縣市合併規模設計,縣市合併初期,各公務機關恐怕仍得分散各地辦公。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今(29)日在市府主管會報上指出,台中縣市合併升格定案,相關整併工作將於本周行政院公佈後隨即展開,包括縣市間是否有自治條例或單行法規的不同、議會地點的決定及各辦公單位的配置,各相關單位應與台中縣保持密切聯繫,希望儘快定案。



  他表示,尤其是辦公地點的問題,明年12月25日新市長即正式上任,12月24日有聖誕夜的慶祝活動,當天還是省轄市,但第二天就是直轄市了,地點選在那裡辦應該仔細評估。如果是在現在的市政府,活動結束後文化局直接進駐,該怎麼承接轉換應事先做好準備。至於其他單位,初步計劃包括幕僚單位約有22個單位可以進駐新市政中心,其餘可能要進駐台中縣陽明大樓,但目前都發、建設、交通等三處似乎仍有不同意見,希望儘快協調。



  行政處長羅文遠表示,依照目前協調與規劃的結果,明年暑假包括政風、人事、主計、財政、勞工、新聞等13個幕僚單位應可如期進駐,但現在最大的問題在於交通、建設與都發三處,,因為這三個單位的空間要求都在3000到4000平方公尺左右,如果三個單位都進新市政中心,恐怕就有11個單位進不去。目前地政處因體諒困境,已同意使用原地政大樓,文化局也同意不搬入新市政中心,上述三個單位是不是也可以維持在原地點上班,請各單位主管考慮。



  都發處長黃崇典則指出,如果縣市合併後各單位分屬各處,民眾洽公還要四處奔波似乎不太妥當,他建議是否可以考量在新市政中心附近的國際會展中心興建時考量規劃辦公廳舍,如此或可解決空間不足的問題。



  蕭副市長則指出,整併有很多問題都要審慎評估,請秘書長與台中縣聯繫,同時幫忙協調,看看怎樣最適當,但請注意時程,一定要預留搬遷的時間。(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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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9-06-29
  • 點閱次數: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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