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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手冊逾期未重新鑑定者 稅務局:不得免徵使用牌照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原供身心障礙者使用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車輛,若身心障礙手冊逾期,未重新鑑定,即不符免稅條件,將追補免稅原因消失期間的使用牌照稅。



  地方稅務局指出,身心障礙手冊右下角有重新鑑定日期欄位,該欄所載日期就是該手冊的有效期,身心障礙手冊之持有人,應儘速在到期日前重新鑑定,換發新手冊,所使用的車輛才能繼續免徵使用牌照稅。否則,將自重新鑑定日到期的次日起,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



  民眾如對使用牌照稅的相關規定尚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8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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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09-06-30
  • 點閱次數: 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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