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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要求協調江陳會路權申請 胡市長、張議長雙雙允諾協調妥處

  12月將在台中市舉辦第四次江陳會,不滿活動地點的周邊路權早被國民黨籍友好人士申請走了,台中市民進黨籍議員陳淑華、蕭杰、賴佳微、鄭功進,於今(23)日聯合市政總質詢中要求胡市長一定要協調路權申請,並保障民眾有表達不同意見的權利。胡市長與市議會議長張宏年於會中雙雙允諾表示會協調妥處;胡市長也希望議員能承諾,於合法、理性、非暴力的前提下表達其訴求,身為市長的他,一定會維護民眾合法表達意見權利。


  第四次江陳會的舉辦時間、地點尚未確立,可能舉辦的活動地點周邊路權卻早被國民黨籍友好人士申請走了,此舉引發台中市民進黨籍議員不滿。議員陳淑華於今市政聯合總質詢中表示,把可能舉辦活動地點-裕元花園酒店的周邊路權如中港路、福順路、福安路、福科路等申請走了,就好比劃設中國租界般,將陳雲林保護在其中,並找塊空地圍起來設成抗議專區,將不同意見的民眾全集中在那邊,這有違基本人權。


  胡市長表示,第四次江陳會的時間、地點尚未完全確定,日前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至台中與他會談江陳會事宜時,他也向賴主委表示,民眾有表達其意見的權利,在陽台掛設布條,拿國旗,應沒違法,不用刻意去制止吧。賴主委回應說,制止的不是國旗,而是旗桿,怕場面若失控恐被當成傷人器具。


  胡市長也表示,身為市長的他,在江陳會中他的身份權責宛如是酒店主人,只要不砸店,不破壞台中市形象,一切都好談。胡市長也坦承表示,江陳會會談內容,他管不著,在他心中最重要的是不要給台中市帶來負面影響,而是趁機會推銷台中、保護台中。胡市長也再三要求,希望民進黨籍議員能於合法、理性、非暴力的訴求下,表達其意見。


  議員蕭杰表示,若民眾沒有違規、違法,但執法人員對民眾有不法不當行為時,胡市長要如何處置。胡市長表示,他要求執法人員一定要依法行事,並保障民眾依法申請權益,及合法表達意見權利,若執法人員有不法行為,他與張議長一定是站在民眾這方;胡市長甚至當場表示,他會以去留相許。


  胡市長也於會中再三要求,希望民進黨籍議員能於合法、理性、非暴力的訴求下,表達意見,他也會尊重並保障其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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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法律權益,宣導活動,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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