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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作業動員演練 強化緊急應變能力

  有鑑於九二一規模達7.3之集集大地震造成建築物受損或倒塌等嚴重災情,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處依「災害防救法」、「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及「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組訓計畫」業已完成緊急評估人員資料及裝備之建置,並於今(9)日辦理「台中市98年度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作業動員演練」,經以簡訊發送動員後,以簡訊回傳報到計有97人,實地至市府報到80人,演練圓滿完成。


  都發處表示,為測試緊急事故發生時的動員狀況,特於今(9)日辦理「台中市98年度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作業動員演練」,模擬遭遇芮氏規模6以上的強震,災情陸續傳出,市府立即啟動「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作業動員機制」,經以簡訊發送動員後,以簡訊回傳報到計有97人,實地至市府報到80人。本次演練目的在強化市府與緊急評估人員包含: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建築師等人員的互動與應變能力,於災害後短時間內針對市區受損建築物之損害程度進行初步緊急評估,使市區災害後各地受損情況得以迅速掌控,以避免二次災害發生。


  都發處指出,在實際緊急動員時,將由市府人員會同緊急評估人員針對通報的建築物辦理緊急評估,如有危險之虞,市府將於建築物主要出入口及損害區域適當位置,張貼危險標誌,並以書面通知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限期辦理建築物修繕、補強或拆除,以解除危險標誌。


  為強化災害的應變能力,都發處提醒,平時亦請民眾隨時準備緊急避難包,包括:安全帽、照明器具、維生食物、保暖衣物、雨具、急救藥品、通訊器材、哨子、重要文件通訊錄等,並定期檢查及事前演練,可以減少災害損失。未來市府仍將持續每年辦理一次動員演練,以強化緊急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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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9-11-09
  • 點閱次數: 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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