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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上路 7/11起中市進用身心障礙者定額雇用須增74人

 今天胡市長正式主持「1999 市民一碼通 服務向前衝」上線記者會,隨即參觀「1999」接聽服務的工作情形。勞工處長賴淑惠特別強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自7月11日起大幅提高身障者進用比率,未來「1999」這項服務也將優先進用身障人士。

  

  勞工處長賴淑惠舉例說,畢業於國立暨南大學之視障中度的陳小姐即將失業,主動求助透過勞工處身心障礙職業窗口受理推介本府1999專線,經委辦單位面試後錄取,受訓期間勞工處除了持續關心與支持外並協助借用輔具(擴視機)加強陳小姐之視力功能,陳小姐目前的學習狀況頗受肯定,倘能通過測試成為專線之成員時,勞工處將藉由職務再設計來協助克服職場上之困難,以增加就業之穩定度。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有關定額進用規定於98年7 月11日起施行,相關進用身心障礙員工門檻、比率、計算基準及例外規定都有別於之前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應進用身心障礙員工比率為3%;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應進用身心障礙員工比率為1%,且不得少於 1人。(即員工67人至199人者需進用1人,200人以上者則乘以1%取整數計算,以上以類推)。



  賴淑惠說,新制上路,本市公立增額3人、私立71人,未足額進用之義務機關構請盡速補足,如果僱用不足法定人數,雇主要繳交差額補助費,每少1人,每月要繳1萬7280元,新制有強制性,可公布未達定額進用單位的名單,未繳差額補助費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加徵最高1倍的差額補助費滯納金。各企業雇主如果想雇用身心障礙人士可與勞工處聯絡,電話:22276516。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發布日期: 2010-04-26
  • 點閱次數: 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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