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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辦理資訊休閒業優良服務認證計畫 提昇網咖服務品質

為提供民眾健康、安全的消費環境,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處與經濟部合作,依據行政院頒布?資訊休閒業輔導管理措施方案?暨強化治安會議第24次專案會議院長指示事項,辦理?資訊休閒業優良服務認證計畫?,市府預計本(8)月中旬起公告辦理加強對網咖業者的輔導與評核,以提升轄內網咖服務品質,為市民消費環境把關。



  經發處處長朱蕙蘭表示,目前中市核發的網咖業者約有115家,資訊休閒業優良服務認證計畫為一種鼓勵措施,市府鼓勵業者踴躍參加認證,經過審核選出的優良業者,將由經濟部公開頒獎表揚;認證期限為一年,但是市府會不定期前往抽查,一發現有不符條件的情形會立即撤銷認證。



  經發處指出,優良資訊休閒業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合法登記營業項目具有資訊休閒業之商號或公司。二、業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三、營業場所須符合菸害防制之規定,噪音管制須符合環保法令。四、不得有涉及賭博、妨害風化及其他犯罪之行為,以及提供未經合法授權之軟體,或具射倖性之電腦遊戲。五、營業場所明顯處應懸掛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緊急逃生路線及消防配置圖及檢舉電話。六、業者應保留瀏覽網頁之歷史稽核檔至少3個月。七、營業場所應裝置錄影設備,於營業時間全程錄影,錄影資料至少保存1個月。八、營業場所室內照明應保持在300米燭光以上,並應標示消費者定時起身活動、讓眼睛休息意旨之文字、圖案或警語。



  上項計畫預計98年8月中旬起公告辦理,市府將由相關單位成立審核委員會,期間將辦理計畫說明會,受理業者報名,執行書面文件審查及現場實地勘查,選出之優良業者,將由經濟部製發優良服務認證標章,並於經濟部公開頒獎表揚。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發布日期: 2010-04-27
  • 點閱次數: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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