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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期重劃區 強調發展地方特色

有關台中市第14期市地重劃範圍涉及的「擬定台中市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單元九、十、十一)細部計畫」案,經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完成規劃、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核定及公告實施程序,已經於98年6月26日公告發布實施。



  整體發展地區主要以鄰里住宅型態發展為考量,經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變更後,本計畫範圍內主要計畫劃設土地使用分區包括住宅區、商業區兩類。主要計畫劃設住宅區面積合計228.1079公頃,佔全區56.55%。而商業區劃設面積為20.2376公頃,佔全區5.02%。



  而現有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中,學區部分,文小用地主要計畫於本細部計畫區所劃設文小用地共4處,面積合計13.5367公頃。而文中用地共有4處,面積合計15.7589公頃。



  本計畫區即為整體開發地區第14期市地重劃範圍之單元九、十、十一範圍,為環繞台中市傳統四張犁地區聚落外圍農業生產地帶,原屬都市發展之邊緣區域,近年來因崇德路、松竹路、環中路先行開闢連貫大雅、潭子等地,以及洲際棒球場開發啟用,本區已成為台中市重要入口意象地區。



  計畫內容主軸強調發展地方環境特色,共分為:「聯外交通機能優良」、「運動休閒特區」、「優質住宅環境」、「文教人文特區」及「四張犁、水湳聚落機能」等5大特色。



  惟本區發展現有主要道路兩側密佈臨時性建築,與整體都市景觀風貌極不協調。為改善都市整體景觀,並解決優先地主先行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供開闢公共設施使用問題,本案依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內容之指導,將原本三處單元整併為一細部計畫區,並依台中市公辦重劃次序訂為「第14期重劃區」,以期透過整體性規劃評估,提升都市規劃效率,並藉由公部門辦理重劃開發機制,引導都市土地合理及有效率開發。



  計畫範圍北以80米環中路道路北側境界線為界、東以30M-8~20M-29道路境界線、12M-220(昌平路)道路中心線、豐樂北二路道路中心線、25M-9(崇德十路)道路中心線、 30M-11(梅川東路)為界、西以市114北側為界。計畫範圍總面積合計403.3882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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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發布日期: 2010-05-17
  • 點閱次數: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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