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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民眾對整體治安滿意度調查 近七成二表示住家附近治安狀況好

台中市政府主計處表示,依「98年台中市民眾對整體治安及警察服務品質滿意度」調查,有71.8%市民朋友表示住家附近治安狀況好;台中市整體治安狀況方面,58.2%民眾對整體治安狀況感覺好。38.4%的民眾認為台中整體治安表現較去年改善,較97年上升6.2個百分點,顯示台中整體治安狀況持續在改善當中。與97年相比,40.6%的民眾感覺今年台中市警察局整體服務品質表現較去年改善,亦較97年的33.3%增加7.3個百分點。



  市府主計處指出,本調查報告是委託「年代網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98年7月1日至7月4日以電話訪問方式,針對台中市20歲以上民眾為調查對象。共蒐集1,074份有效樣本,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3.0%。



  依調查報告,有71.8%台中市民眾表示住家附近治安狀況好;在遭受犯罪被害經驗方面,87.3%民眾表示近一年來本身或家人沒有遭受犯罪被害的經驗,12.3%民眾表示一年來本身或家人有遭受犯罪被害的經驗。



  台中市整體治安狀況方面,58.2%民眾對整體治安狀況感覺好;至於民眾獲知台中市整體治安狀況訊息之管道,主要是「電子媒體報導」(59.2%),其次依序是「平面媒體報導」(15.7%)、「親朋好友告知」(6.3%)、「網路得知」(5.3%)與「親身經驗」(5.3%)。



  數據顯示,儘管民眾對住家附近治安感到滿意,但在接收到媒體報導與親友訊息傳遞後,影響對於整體治安滿意度的看法,導致整體治安狀況滿意度較住家附近治安狀況滿意度低。



  近兩年比較,住家附近治安滿意度雖較97年下降2.9個百分點,但滿意度仍維持在七成以上;而台中整體治安滿意度較97年上升2.3個百分點。另外,38.4%的民眾認為台中整體治安表現較去年改善,較97年上升6.2個百分點,顯示台中整體治安狀況持續在改善當中。



  「強盜、搶奪」(34.8%)、「竊盜」(17.2%)與「飆車」(11.4%)等,是民眾認為對台中市治安影響最大或最直接損害自身權益之犯罪類型,其中「飆車」問題比例有增加趨勢,這三項犯罪類型多年來仍是台中市民眾最關心的治安犯罪問題,也是改善治安主要工作。



  在改善治安首要工作方面,23.2%的民眾認為「加強巡邏勤務提高見警率」最高,其次依序為「改善青少年問題」(6.1%)、「嚴格執法,加強各種犯罪、違規行為的取締」(6.0%)、「取締色情、賭博場所,整頓特種行業」(5.4%),民眾認為要「取締色情、賭博場所,整頓特種行業」比例較去年有顯著下降,顯示本年度在整頓色情、賭博方面的收到不錯的成效。



  民眾對台中市整體治安改進建議方面,主要是「加強巡邏、臨檢」(23.7%),其次依序為「降低偷竊搶劫之犯罪率並提昇破案率」(12.9%)、「加強取締飆車族」(9.6%)與「加強取締八大色情行業」(5.2%)。



  由上可知「加強巡邏、臨檢」是民眾對改善台中市整體治安狀況的主要建議,期望藉由巡邏/臨檢來提高見警率,達到犯罪預防,同時巡邏臨檢也可以增加民眾對居住安全的信心。



  98年度民眾對犯罪預防宣導工作表現滿意度為26.8%,其滿意度較97年的31.6%有下降現象。民眾認為透過「電視媒體加強宣導」(8.9%)、「經由學校加強宣導」(8.2%)、「透過里鄰長加強宣導」(7.5%)、「廣發宣傳單DM」(6.7%)等宣導工作,將可以提高民眾對犯罪的認識,降低遭受犯罪的機會。



  市府主計處也表示,98年度台中市整體警察服務品質滿意度為48.2%;整體警察服務品質滿意度較97年的39.2%有顯著提升。與97年相比,40.6%的民眾感覺今年台中市警察局整體服務品質表現較去年改善,亦較97年的33.3%增加7.3個百分點。



  住家附近的警察整體服務品質方面,58.6%的民眾表示滿意,滿意度也較97年的51.1%增加7.5個百分點。以台中市整體警察服務品質滿意度及改善變化、住家附近的警察整體服務品質滿意度三項數據顯示,98年台中市警察服務品質較97年得到更多民眾肯定。



  17.3%的台中市民眾近一年內曾向警察機關報案、諮詢或請求協助,其中以市警察局的報案比例5.3%最高,而各分局報案比例都在1.0%至3.0%之間。有報案經驗民眾中,對台中市警察局各單位洽公環境有63.7%表示滿意。



  69.9%對警察局受理民眾報案或申請協助時之便民程度方面表示滿意,較97年增加12.6個百分點。另外,67.6%的報案經驗民眾滿意警察人員處理報案的態度、能力、效率,亦較97年大幅增加16.0個百分點,顯示人性化的便利洽公環境及警察處理報案的態度、能力、效率可使民眾對警察機關改變原來的刻板印象,並可提高警察服務的滿意度。



  至於不滿意警察人員處理報案的民眾,主要原因是認為「處理不夠積極」(38.9%)與「口氣、態度不夠親切」(26.3%),由此可以推測,報案民眾情緒較容易緊張與不滿,希望問題能立即獲得解決,對警察人員積極程度與態度要求便會提高,因此警察人員處理民眾報案時,積極程度與關心態度成為影響滿意度的關鍵因素。其餘原因依序是「息事寧人的態度/吃案」(14.6%)、「程序過於冗長,不便民」(10.2%)、「推諉塞責」(5.9%)與「員警專業知識不足」(1.9%)。



  「態度不夠委婉」(16.6%)是民眾對台中市警察人員執法過程中感到最不滿意的原因,其他原因比例都不到一成,依序為「辦案態度不夠積極」(6.4%)、「執法標準不一致」(4.3%)、「執法過於嚴格」(3.5%)、「員警躲在暗處取締交通違規」(2.7%)、「案件處理效率不佳」(2.2%)、「警員吃案/官官相護」(1.7%)、「執法過於軟弱」(1.6%)、「專業能力不足」(1.0%)、「推託互踢皮球」(1.0%)與「知法犯法,風紀操守不佳」(1.0%)。



  針對警察執法過程,近兩年民眾感到不滿意的原因主要都是認為警察執勤時「態度不夠委婉」,因此改善警察執勤態度,將有助於改善民眾對警察人員觀感,也降低因為執勤造成民眾不便時所帶來的反感。



  台中市警察局表示,近年來民眾對住家附近治安感受皆維持在七成以上滿意度,對整體治安狀況滿意度則低於住家附近治安滿意度,約有五成八滿意度,顯然多數民眾對治安看法容易受到電子與平面媒體影響。為改善民眾對治安滿意度看法,市警局除積極打擊犯罪外,也將透過媒體加強宣導犯罪預防、打擊犯罪決心等,逐漸建立民眾犯罪預防的能力與對警察單位維護治安的信心。



  市警局未來在勤務規劃上,將配合社區守望相助隊,安排較密集的巡邏勤務,同時多爭取警察人力編制,讓民眾感受到警察單位維護治安的用心。另市警局亦會在教育訓練時,加強員警同仁於面對不同狀況時的服務態度,請同仁處理民眾報案時應抱持同理心,主動關心報案民眾的問題並安撫情緒,以建立人民保母的親和形象。

聯絡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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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10-05-17
  • 點閱次數: 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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