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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鼓勵設置加氣站 環保局最高補助300萬

為提前於民國99年達成台中市轄內7座加氣站供氣的目標,台中市環境保護局推出加氣站設置補助措施,於98年8月至99年11月期間取得營運許可的加氣站,最高可獲300萬元的補助。



  中市環保局長沐桂新表示,加氣站的普及化有助於雙燃料車數量的提昇,而台中市計程車全面瓦斯化有助於降低對單一能源依賴。雖然加氣站設置是由經濟部負責推動,但為加速業者投資的進度,儘早達成台中市設站目標,環保局祭出誘因手段,加氣站依設置規模及型態,可申請25~300萬不等的補助。



  業者設置加氣站含建築物、儲氣以及加氣設施等(不含土地購置),依設置規模不同,其設置成本約需新台幣2,500萬至4,000萬元,其中經濟部能源局補助最高為新台幣1,000萬元,再加上環保局最高補助300萬元,業者約需自行負擔1/2~2/3之費用。



  環保局沐局長也表示,依據行政院「油氣雙燃料車推廣計畫」,台中市設置加氣站7站之目標,係以每600輛計程車設置1處加氣站為計算基準,並以設籍本市 4,312輛計程車數量全數改裝油氣雙燃料車進行估算,希望透過加氣站的普遍設置,增加民眾加氣便利性,以提昇車主改裝油氣雙燃料車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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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發布日期: 2010-05-19
  • 點閱次數: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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