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中市山西平面停車場  2/1起由市府派員收費管理

台中市政府交通處表示,山西平面停車場﹝停車場地點:北平路及山西路口﹞,自99年2月1日起由市府派員收費管理,交通處提醒民眾注意。



  交通處指出,停車場收費時間為每日8時至22時。收費標準依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第四條,小型車每小時20元計時收費,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停車時數超過1小時以上,其超過不滿1小時的部分,若未超過30分鐘者,則以半小時計算;如逾30分鐘者,仍以1小時計算。此外,大型車加倍計費。收費方式以人工或掌上電腦(PDA)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



  交通處表示,停車繳費方式部分,民眾可於停車30日內(繳費期限)持繳費通知單到全國統一、全家、來來(OK)、萊爾富等4家便利超商門市補繳,或至本市公有停車場辦公處(中區自由路2段53號1樓,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繳納。



  另外,交通處表示,發售山西平面停車場指定區段月票相關事宜,如下:月票售價為每張每月新台幣1,800元,購買月票應檢附之證件為行車執照證件(正本),購買月票地點為台中市政府第二辦公大樓一樓交通處櫃台(中區自由路2段53號)。民眾如有任何停車收費疑義,請逕洽市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洽詢,洽詢電話(04)22258160、(04)22258029。(1/25*6)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10-06-08
  • 點閱次數: 1697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