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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頂棚架裝有門窗或供遮陽防雨以外目的使用者,依法仍要課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很多民眾因恐下大雨時,屋頂排水不良,以致滲水或漏水,所以會在屋頂搭建棚架以供遮陽防雨。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的棚架,係屬於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應該合併連同房屋核課房屋稅。



  但若沒有設置門窗、牆壁的屋頂棚架,只是用來遮陽防雨,由於增加房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為減輕納稅義務人的負擔,所以這類簡陋的棚架就不用課徵房屋稅。為了節稅,民眾在搭設棚架時,請審慎評估是否需要裝設門窗、牆壁,以免增加了房屋稅。如果有任何疑議,歡迎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08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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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10-06-08
  • 點閱次數: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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