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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老舊不堪使用,請儘速報廢以免多繳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車子如果已老舊不堪使用,任意棄置而不辦理報廢,除製造環境污染,廢棄車牌可能遭歹徒用以做案外,使用牌照稅每年仍需繼續繳納,如不繳納,將被移送強制執行。



  汽車老舊不堪使用,請記得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才算完成手續,使用牌照稅則計徵至報廢前一日。如您已將車輛交由行政院環保署認可之廢車回收清除機構代為處理者,則請持廢車回收機構出具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及車牌,儘速向監理機關申辦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自廢車回收機構證明文件所載之日起停徵,但仍應將回收日之前所欠使用牌照稅及罰鍰一併繳清。



  中市稅務局特別提醒有車子的民眾,車子不堪使用時,千萬別隨意棄置,請記得要完成繳還牌照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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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10-06-08
  • 點閱次數: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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