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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東興立體停車場等3處停車場 3/1起實施停車收費

台中市政府交通處表示,本市東興立體停車場、台中公園地下停車場與文小56臨時停車場自99年3月1日起由市府派員收費管理,交通處提醒停放於這3處停車場的車主注意。各停車場地點分別為:

一、東興立體停車場:東興路3段332號(東興路、大墩19街口);

二、台中公園地下停車場:公園路8之1號(精武路、三民路口);

三、文小56臨時停車場:漢翔路與烈美路口。



  交通處指出,上述停車場收費時間東興立體停車場與台中公園地下停車場為每日0時至24時;文小56臨時停車場為每日15時至22時。收費標準依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每小時20元計時收費,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停車時數逾1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1小時部份,如不逾30分鐘者,以半小時計算;如逾30分鐘者,仍以1小時計算收費(大型車加倍計費)。小型車如果停於特種車格(如:身心障礙專用車格),仍應依公告的收費標準繳納停車費,且不能免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關於得移置及舉發的規定。收費方式以人工或掌上電腦(PDA)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



  上述3處停車場皆發售指定區段月票,東興立體停車場月票售價每張每月新台幣2,400元,台中公園地下停車場與文小56臨時停車場月票售價每張每月新台幣1,200元,購買月票時需憑行車執照證件(正本),有意購買者,請逕至市府第二辦公大樓一樓交通處櫃台購買。



  民眾如有任何停車收費疑義,請逕洽市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洽詢,電話(04)22258160、22258029;或於停車日起5日至交通處網站(http://tcparking.tccg.gov.tw)查詢。繳費方式,民眾可於停車30日內(繳費期限)持繳費通知單到全國統一、全家、來來(OK)、萊爾富等4家便利超商門市補繳,或至本市公有停車場辦公處(中區自由路2段53號1樓,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繳納。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10-06-08
  • 點閱次數: 2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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