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有應退之稅捐,稅捐稽徵機關應先抵繳其欠稅。
當民眾申請退稅時,稅捐稽徵機關會先查核退稅人有無欠繳稅款,並依規定辦理欠稅抵繳手續,同時產出退稅抵繳通知書及退稅抵繳證明書,連同抵繳後剩餘之退稅支票,一併郵寄送達退稅人。
納稅義務人如尚有其他稅務問題,歡迎撥打稅務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撥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3/1*4)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有應退之稅捐,稅捐稽徵機關應先抵繳其欠稅。
當民眾申請退稅時,稅捐稽徵機關會先查核退稅人有無欠繳稅款,並依規定辦理欠稅抵繳手續,同時產出退稅抵繳通知書及退稅抵繳證明書,連同抵繳後剩餘之退稅支票,一併郵寄送達退稅人。
納稅義務人如尚有其他稅務問題,歡迎撥打稅務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撥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3/1*4)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