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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抽驗清明應節食品 檢出不合格率為8%

清明節將屆,為使消費者能吃得安全又衛生,台中市衛生局於今年3月初即抽驗清明應節食品50件,檢驗結果共4件不符規定,1件豆製品檢出防腐劑苯甲酸過量(標準值為0.6g/kg)、2件蛋餅皮、1件油飯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標準值:不得檢出),檢出不合格率為8%。



  台中市衛生局表示,本次清明食品於傳統市場、大型量販店及潤餅皮專賣店等地點抽驗,包括潤餅皮(如春捲皮、蛋餅皮)、豆干/乾(絲)、米製品(米糕、油飯)、豆芽菜、紅龜、花生製品等,檢驗項目為防腐劑、色素、甲醛、黃麴毒素。抽驗結果以潤餅皮2件/10件,20%,及米製品1件/5件,20%,不合格率最高;其次為豆干/乾(絲)1件/10件,10%。



  本次不符規定的2件潤餅皮、1件米製品,及豆製品1件,若調查屬實,將依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第12條及第10條之規定,爰依同法33條處分製造業者3~15萬元罰鍰,並依第29條令其違規產品應予以回收改正或銷毀。



  衛生局也指出,食入過量的苯甲酸可能引起流口水、腹瀉、肚痛、心跳加快等症狀,並對肝、腎產生影響;肝、腎功能不佳者,宜減少食入量。



  衛生局建議民眾在選購豆製品、潤餅皮時應避免選擇過白、過脆或業者宣稱可常溫下保存多時之產品,以減少購買到違規食品的機會。



  黃麴毒素不但具肝毒性,長期低劑量食用,則易導致肝細胞突變,造成肝癌的發生。花生等穀類食品業者在貯存、運輸或販售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尤其是在炎熱潮溼的夏季。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注意下列事項,以減少食品受到黃麴毒素之污染:1、選購穀、豆、乾果類食物時,儘可能選購新鮮(製造日期最近者)、包裝嚴格的產品。包裝若有破損或食品光澤失常,更忌購買。



  2、乾果、穀類、豆類、種子類食品,應以乾燥的密封罐貯存。3、家禽可能食入受黃麴毒素污染的飼料,應少吃動物內臟,特別是肝臟部份。4、食物應儘可能貯存在低溫、乾燥處。5、食物發霉,應立即丟棄。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請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04-23801127洽詢。

聯絡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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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10-06-09
  • 點閱次數: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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