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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主動要求統籌分配款分配方式應合理 民代誤以為市府沒有動作

依照行政院所提之財政收支劃分法草案規定,未來台中縣市合併後所得之分配款將以目前高雄市標準為基準,即保障基準數為15887元,以此乘上人口數,再減去勞健保支出。結果依此方式算出之大台中市民每人分配數為13498元,不僅是未來五都之末,甚至低次桃園準直轄市,引起台中市政府的不滿,除立即建請中央應調整更合理的分配方式外,也籲請市籍立委協助於法案審查時發聲,但因此一訊息並未釋放,致被部分民代誤以為市府「無動於衷」,今(29)日在市府主管會報上,台中市長胡志強即要求相關單位應把話說清楚,同時請各單位嚴密注意未來預算的變化。



  日前有媒體報導指出,依照行政院版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規定,未來台中縣市合併後,每人可得的分配款額是依目前高雄市的標準為基準(即15887元),乘以人口數,再減去勞健保支出。結果依此標準計算,原台中縣市負擔的勞健保費約為4億元,改制後卻將增加為62億元,統籌分配款數為414億元,扣除上述勞健保費62億元,保障數為352億元,加計調整後356億元,平均每人所得分配數為13498元,不僅是未來的五都之末,甚至還低於可能成為準直轄市的桃園市。



  台中市政府財政處長林顯傾今早在市府主管會報上指出,其實這個數據在之前的財政相關會議中即已獲悉,他認為計算標準與方式並不合理,因此立即向中央反映,希望在修訂統籌分配款分配辦法時,應考量以每人平均獲財源數,秉持公正、公平及公開之原則分配,市長也指示應立即聯繫市籍立委,請其在審議法案時多予協助發聲,為大台中爭取應有的權益。



  未料昨日有部分民代根本不曉得市府早已積極因應,竟說市府「默不作聲」,讓市府同仁頗感委屈與無奈。



  胡市長今早在主管會報上即指出,縣市合併後,補助款當然會重新檢討,中央可能因為財務的壓力大,因此想要省一點錢,但整個分配方式應該要合理,不能讓大台中因為中央想省錢造成建設無法推動,所以相關單位要把話說清楚。尤其像這次媒體?登出來的訊息其實是錯誤的,分配方式是台中市主動要求調整的,中央是回覆市府的去函,而不是自己來函,他希望相關單位都要留意類似的問題,同時嚴密注意單位的預算變化,不要讓民眾誤會。(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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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10-06-09
  • 點閱次數: 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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