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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業因天然災害停業 稅務局:可申請娛樂稅減免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屬台中市轄之娛樂業營業人如因天然災害(颱風、地震等)而致停業,可向稅務局申請停業期間娛樂稅按比例核減。



  受災娛樂業者應填寫申請書並檢附證明文件(如受災現場照片),向稅務局各轄區總、分局申請,經調查屬實後,當期應納稅額得比例核減;如當期繳款書發出後始申請者,其應減之稅額,於次期比例核減。



  為加強便民服務,有效輔導受災娛樂業申請稅捐減免,稅務局於接獲業者申請後,即派員實地勘查並協助辦理稅捐減免事宜。



  如對娛樂稅之災害損失減徵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電話:(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0800-086969洽詢,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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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10-06-14
  • 點閱次數: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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