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台中人一個安全的承諾!台中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成立滿5周年了,今(21)日服務成果發表記者會,台中市長夫人邵曉鈴到場熱情相挺。夫人邵曉鈴致詞時表示:「每次看到家庭暴力新聞,市長跟我都很難過。感謝家暴防治網絡關懷,希望受傷的靈魂得到關心和撫慰,洗滌心中的傷痕,能夠面對全新的未來」!
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近日台中治安問題頻傳,然「治安危機處理」必須從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做起,建構無縫隙的家庭暴力防治安全網更是改善治安的基石。為提供家暴被害人支持性司法服務及友善司法環境,現代婦女基金會於91年首創辦理「駐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94年承辦台中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5年來,服務處提供超過14,000人次家暴當事人服務,平均每年提供20,000項次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和法律扶助,多次榮獲評鑑「優等」。
推動「無縫隙的家暴防治安全網」和「友善司法環境」需要集結大家的努力,今日台中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5周年服務成果發表記者會,特邀請台中市長夫人邵曉鈴、台灣台中地方法院院長李彥文、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台中縣政府社會處長王秀燕、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潘維剛等台中縣市家暴防治單位及家暴防治社福團體等,共同見證服務處推動友善司法環境的成果,及共同宣示讓「安全的承諾」和「權益的保障」不再只是口號,而是承諾的實踐!
現代婦女基金會駐台中地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指出,據統計,家暴案件中有7成為婚暴,其中9成被害者為女性朋友。服務處也觀察發現,台中地方法院撤回保護令比例為25%,即有4位家暴被害者聲請保護令,1位選擇撤回保護令,甚至有逐年攀高趨勢。
就法律而言,「撤回」意謂訴訟當事人「自願性」終止訴訟,司法人員不會瞭解其撤回原因,但台中地院家暴服務處以實務和研究發現,許多家暴被害者撤回保護令並不代表「不會再受暴」,而是多重因素使得她(他)們必須選擇撤回,如施暴者脅迫、施暴者懺悔、親友勸說、考慮給子女一個完整的家、經濟無法自主等。
服務處也觀察發現撤回保護令的家暴被害者,有高達1/3的比例再次遭受暴力傷害,所受到的暴力型態更加嚴重與複雜,受暴頻率愈來愈密集,形成所謂「暴力循環現象」。因應這類型被害者,服務處著手研發「撤回/撤銷保護令注意須知」和「舉辦婚暴被害人關係修復成長團體」,以維護家暴被害者訴訟和安全權益。
台中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也指出,台中服務處95年度服務人次1715人、96年度3013人、97年度3008人、98年度5847人,人數逐年成長。服務處提供社會福利服務(包括出庭陪同、安全計畫討論與擬定、提供社會福利資源、支持性會談、通報及轉介等)、法律服務(包括法規說明、撰狀說明和程序說明等),及協助網絡聯繫(包括司法、警政、社政、醫療衛生、教育及其他單位,共同協助家暴被害者解決問題),其中以法律服務和社會福利服務為主要服務內容。
台中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5年來,累計已提供超過14,000人次家暴被害者,並依據家暴被害者多元需求,提供超過60,000項次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和法律扶助等支持性司法服務,其中包括約1,000次陪同出庭、4,000次人身安全計畫討論與擬定、30,000次法律扶助等,盡其可能提供更完整的優質服務,讓被害人司法權益及安全無虞。
有鑑於家暴被害者對保護令認知有限,服務處著手發展「保護令庭看聽」、「安心手摺」、「保護令核發後注意認知」等宣導品,以增進家暴被害者對保護令訴訟認知,進而維護其訴訟權益。並首創於法庭等候區設置電子宣導區,藉由各式家暴防治宣導影片播放,讓開庭等候兩造都能有再教育的機會。每年更提供防治網絡及社區宣導及教育訓練超過20場,5年來超過100場,讓三級預防工作更落實。
台中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同時也重視家暴被害者開庭人身安全議題,與家事庭長楊熾光討論後立即規劃「法庭安全離開路線」、「電話通知開庭機制」、「友善計程車司機」、「派駐法警駐點調解室」等,以確保家暴被害者生命安全為優先考量。
服務處也觀察諸多婚暴婦女處理訴訟問題時,必須帶著年幼子女來到法院,因此提案「增設幼兒育樂設備環境」,在家事庭楊庭長支持下,設置於簡易庭大樓6樓調解室,顯示司法單位除重視家暴被害者的安全議題外,對婦女與兒童的權益照顧更是不遺餘力。有關現代婦女基金會駐台中地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地址: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簡易庭大樓三樓)服務詳情,請逕洽04-22296072,或04-22232311 分機3991~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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