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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公布環保業務服務品質民意調查報告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主計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九日公布「台中市環保業務服務品質民意調查報告」,主計室表示,整體而言,台中市民對於環保局為民服務的工作成效、環保業務服務品質,有高達五成三(百分之五十二點六)的受訪者表示滿意,只有百分之九點四的受訪者表示不滿意,三成六(百分之三十六點三)的受訪者表示普通或無意見。這次調查範圍包括廚餘回收、垃圾車服務、商圈環境、閒置土地管理、冷氣機滴水罰鍰及小黑蚊防治等項目。

  主計室表示,根據調查顯示,高達八成二(百分之八十一點六)的受訪者表示,知道台中市目前已全面實施「廚餘回收」工作;約一成八(百分之十七點八)的受訪者表示不知道。六成五(百分之六十四點七)的受訪者表示滿意此種回收廚餘方式,表示不滿意的只有百分之五點六,而有二成七(百分之二十六點八)的受訪者則表示普通或無意見。

  此外,在垃圾車服務方面,主計室指出,五成二(百分之五十二點一)的受訪者表示知道垃圾車、清潔車沿街收運的「準時準點」政策,四成六(百分之四十五點六)的受訪者表示不知道。六成(百分之五十九點八)的受訪者認為垃圾車、清潔車「準時準點」對日常生活作息的安排有幫助,一成四(百分之十四點二)的受訪者表示無太大幫助。

  整體而言,五成的民眾對於垃圾車可容忍的誤差時間在○至十分鐘之內。有三成左右(百分之三十點二)的受訪者表示對於垃圾車可容忍的誤差時間為六至十分鐘,有二成(百分之十九點三) 的受訪者表示可容忍的誤差時間為○至五分鐘,百分之七點四的受訪者表示可容忍的誤差時間為十一至十五分鐘,百分之十一點九的受訪者表示可容忍的誤差時間在十六分鐘以上。

  受訪者認為造成垃圾車不準時的原因,主要為垃圾量多(百分之四十九點一),其次為交通壅塞(百分之三十一點四),再其次車輛故障(百分之九點九)與天候影響(百分之九點三)。

  另外,在商圈服務項目方面,主計室表示,三成左右(百分之二十九點七)的受訪者表示對於目前台中市所有商圈的環境清潔感到滿意,有二成五(百分之二十四點九) 的受訪者感到不滿意,而有四成四(百分之四十三點六)的受訪者表示普通或無意見。

  對於「住宅區」及「商業區」的公私有土地雜草叢生限高五十公分政策此項法令,一成六(百分之十六)的受訪者表示聽過且清楚此法令,二成一(百分之二十一點三) 的受訪者表示有聽過但不清楚,有六成二(百分之六十一點五)的受訪者則表示從未聽過。

  對於台中市閒置土地的管理,百分之八點六的受訪者表示管理得很好,二成五(百分之二十四點五) 的受訪者表示幾乎無人管理,有百分之五點六的受訪者表示無需加以管理,一成九(百分之十八點八) 的受訪者表示需藉由法令要求所有人管理,而百分之四十二點五的受訪者表示無意見或拒答或不清楚。

  至於土地所有人不依規定管理自有土地,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善,將依法處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鍰之罰則,高達七成二(百分之七十二)的受訪者表示贊成,百分之八點四的受訪者表示不贊成,而有百分之十六點六的受訪者表示無意見或普通。

  主計室指出,三成三(百分之三十二點九)的受訪者表示曾因冷氣機滴水產生的噪音或滴落身體而造成困擾;而有六成五(百分之六十五點一)的受訪者表示沒有。高達七成七(百分之七十七點三)的受訪者表示,贊成對於冷氣機之冷凝水,未經適當管道排出而直接或間接滴落他人土地或定著物者為管制對象,經稽查人員勸導改善,仍未完成改善者,處罰新台幣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的罰鍰,對此項法令,百分之九的受訪者表示不贊成。

  對於大坑登山步道小黑蚊肆虐的問題,四成八(百分之四十八點二)的受訪者表示嚴重,百分之三點二的受訪者表示不嚴重,而有三成九(百分之三十八點八)的受訪者表示無意見或普通。

  表示知道台中市環保局正積極防治大坑地區小黑蚊的工作的三百二十六位受訪者,認為防治效果較佳的項目為噴藥防治(百分之四十二),其次為環境整頓(百分之四十點八),再其次為野溪雜草整治(百分之三十二點二)。(0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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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休閒旅遊
  • 發布日期: 2004-05-09
  • 點閱次數: 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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