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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副市長六日至黎明社區召開說明會 協助住戶解決畸零地購併案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黎明社區住戶爭取二十多年的申購公有畸零地案,市長胡志強日前指示,應朝簡政便民方式辦理,以協助居民完成改建房子的心願。副市長蕭家旗已安排六日下午七時卅分率財政、工務單位人員,在南屯區小康市場地下室舉辦說明會,與欲申購的民眾當面溝通並協助解決問題。

  黎明社區係於民國六十年間省屬單位遷來台中市,為安置其員工眷屬所開發,道路兩側依照實際狀況分別留取寬度自一.五公尺至四公尺地帶,目前原有建築物業已老舊亟待改建,但因綠地之間隔、建築物不能緊鄰道路,所有權人乃要求購回以上土地,以便翻新建物。

  蕭副市長表示,此類案件現行程序需由鄰地之所有權人提出申購文件後,市府送請市議會審議通過,報請行政院核定,始能進行價購事宜。且申購所需的合併使用證明書涉及指定建築線及地籍分割登記等事項,而後又需配合市議會開議送審,民眾常因不清楚市議會開議時間及申購的時程迭致困擾。

  申購住家前的畸零地是黎明社區居民的共同願望,並向台中市政府陳情多次,胡市長遂指示,由市府工務局列出社區內可供出售之市有地示意圖範圍,由財政局一次提案送請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報請行政院核准出售完成處分程序,民眾得在五年內,隨時檢具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後辦理價購。此一方式可較現行方式縮短三個月以上時間。
  
  蕭副市長訂六日下午七時三十分,在小康市場向黎明社區住戶說明處理方案,並協助住戶解決延宕二十多年的畸零地購併案,蕭副市長表示,黎明社區約有上百筆類似案件,為配合每一住戶的個別需求,市府將向市議會及行政院爭取一次核定,由住戶在五年內分別申請購併,但仍希望黎明社區住戶結合起來一次申購。(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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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休閒旅遊
  • 發布日期: 2004-05-05
  • 點閱次數: 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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