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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補助筏子溪治理經費廿二億六千六百萬元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連續多年爭取之筏子溪治理,終於經水利署核定,總經費計廿二億六千六百萬元,將於九十四年度起至九十六年度完成,將可收到有形與無形雙重極為豐厚之效益。

  水利署定名之「筏子溪治理工程實施計畫」,由台中市東海橋起至台中縣大雅鄉筏子溪源頭為止,全長計四.一公里,將徵收工程用地計二六.二公頃,購地費用為十七億六千八百萬元,工程費四億九千八百萬元,合計為廿二億六千六百萬元,工程主要內容為溪流兩岸堤防之整治興建,並兼顧兩岸景觀之改善。

  政府投資鉅額資金用於筏子溪治理,工程完成後將收到有形與無形之雙重效益。有形方面可減少公共設施如一般道路、電力、河道等損壞後,對政府、民眾、工商業所造成之鉅額損失,直接效益每年約二.O八億元,間接效益包括土地增值在內,約一.O四億元,合計為三.一二億元。

  無形效益為保護沿岸重大交通建設,如中彰快速道路、縱貫鐵路、台中市區主要道路以及中油輸配管線安全,對未來高鐵與廠站設施,降低颱風、洪水帶來之威脅與衝擊,並利用生態景觀復育觀念,進行整治,避免河川水質及生態遭受人為破壞,河川採多目標治理,提供民眾親水及遊憩空間。

  目前筏子溪沿岸土地尚未高度開發,整治工程完成後,將可帶動沿岸地區之快速發展與繁榮,如交通流暢、環境衛生改善、生活品質提昇等,所獲效益更難以金錢估計。(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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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休閒旅遊
  • 發布日期: 2004-04-07
  • 點閱次數: 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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