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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之清掃維護 市府近日召集會議研商定案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關於公園之清掃維護可否委託里長由里內民眾辦理一案,台中市政府建設局景觀工程課人員前往高雄、台南兩市訪問,業已告一段落,市府日內將召集各有關單位人員於研商後有所決定。

  有關本案經議會及市府倡議研商已有相當時間,過去意見認為公園之維護管理,除少數大型公園由市府自行維護管理之外,絕大多數公園均採發包方式委由民間辦理,如將其中清掃部分單獨剔出,涉及適法問題,同時由里長參與,並由里內民眾擔任,是否確能勝任,其效果如何,均值得考量,但由於高雄、台南兩市業已實施,乃派員前往兩市訪問瞭解。

  高雄市係對每年清掃維護費用在十萬元以下之小型公園,在辦理招標委外維護管理之前,先徵求公園所在地里長意願,如里民無意承擔時,即納入公開招標案內辦理,由於公園之維護,並非只限於清潔之維護,並包括植栽之撫育、修剪、公共設施及設備器材之維護等,並非一般民眾所能勝任。

  台南市則採認養方式與獎金制度,各里可申請認養公園,但必須經定期考核,成績優異始發獎金,並非「統統有獎」。

  目前建設局景觀工程課正向高雄、台南市府索取實施時之各項詳細資料,並分析評比,然後於召開會議研商時提供參酌。(3/26*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休閒旅遊
  • 發布日期: 2004-03-26
  • 點閱次數: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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