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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小型公園委由里長維護案 建設局日內提出報告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關於小型公園之清潔維護,委由所在地里民擔任,台中市政府建設局景觀工程課再赴台南市訪問,頃告一段落,日內將提出報告,提供市府參酌辦理。

  據了解,台南市係以面積一公頃以下之較小型公園為原則,以認養方式,由台南市政府與里長簽約,由里內民眾清潔維護,成績良好者給予獎金鼓勵,該市已有八十九座較小型公園採取以上方式管理,台南市政府已在九十三年度內編列一百萬元經費購置清掃工具,提供民眾使用,另以一百廿萬元作為獎金。

  台南市以面積一公頃以下公園採認養方式,與公園所在地里長簽約,並非硬性規定,也有特殊例外案件,對稍大型公園納入辦理,而獎金之發給必須經過考核,成績優異者始予發給,並非「統統有獎」,獎金額度視維護狀況而定,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後發給獎金。

  台中市政府根據民意代表反映,建議認為公園之維護管理,採公開招標方式,委由民間園藝業者維護管理,由於低價搶標之風幟盛,致成效不彰,目前一般民眾熱心公益,重視生活環境品質之提昇,其中如清掃等工作可予剔除,委由所在地里民辦理,但市府有關單位對採購法有不同之見解,建設局乃決定由景觀工程課前往已委由里長辦理之高雄市及台南市考查,擷取對方所長作為參考。景觀工程課前已赴高雄市訪問完畢,該市對於每年清掃維護費用約在十萬元以下之小型公園,其清潔維護先行徵求當地里長意見,如無人提任此項工作,始納入公開招標一併委外辦理。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休閒旅遊
  • 發布日期: 2004-03-19
  • 點閱次數: 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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