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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社會局呼籲家長勿將幼兒送往未立案托兒機構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社政類 

發佈內容:   為避免幼兒因大人疏於照顧,而發生不幸事件,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深入了解,發覺很多家長將幼兒送往未立案托兒機構是意外的主要原因之一,這種令人痛心的不幸是可以避免的,社會局再次鄭重地呼籲家有幼兒的家長,請勿將幼兒送往未立案的之托兒機構。


  由於未立案的托兒機構隱藏著許多危險,首先是公共安全及消防設備的安全問題,其次是環境的不合規範,再者是教保人員不符資格、師生比例超出標準,這些問題是造成幼兒受到傷害的主要原因。


  市府鑑於幼兒傷害事件遽增,除積極稽查未立案的托兒機構外,並公布未立案的托兒機構名單,為了保障幼兒的安全,市府再次鄭重地呼籲家有幼兒的家長,請勿將幼兒送往未立案的托兒機構,如有發生意外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二條、第六十條及第六十五條規定,除處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且必須接受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的親職教育輔導。(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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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04-01-28
  • 點閱次數: 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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