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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呼籲家長勿將幼兒送往未立案之托兒機構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社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鑑於幼兒傷害事件遽增,除積極稽查未立案之托兒機構外,並將未立案之托兒機構名單公布在網路上,為了保障幼兒的安全,台中市政府再次鄭重地呼籲家有幼兒之家長,請勿將幼兒送往未立案之托兒機構,如有發生意外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二條、第六十條及第六十五條規定,除處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且必須接受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


  市府社會局表示,近來常有幼兒因大人疏於照顧,而發生不幸事件,這種令人痛心的不幸是可以避免的,台中市政府深入了解後,發覺很多家長將幼兒送往未立案托兒機構是主要原因之一。由於未立案之托兒機構隠藏著許多危險,首先是公共安全及消防設備之安全問題,其次是環境的不合規範,第三是教保人員不符資格,師生比例超出標準,這些問題是容易造成幼兒受到傷害的主要原因。


  台中市政府願與家長們共同為幼兒營造一個健康快樂的成長環境,也請家長配合切勿再將幼兒送至不合之托兒機構,以確保家中寶寶的安全。(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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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04-01-27
  • 點閱次數: 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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