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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更改網咖公安檢查標準 市府例外延長申報期限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民政類 

發佈內容:   

  因應中央更改網咖公共安全檢查標準,台中市政府針對原應於六月底前申報公安檢查結果,而未申報遭受罰款處分的網咖業者,同意延長申報日期到十二月十五日,讓業者依新的檢查標準補辦申報手續,並撤銷原未申報的罰款處分。


  工務局說,行政院十一月份函文市府,將網咖公共安全檢查標準改為與室內游泳池、遊樂場一樣,列為低密度消費人口的D1組,不過十一月之前,市府將台中市二百多家網咖與八大行業同列為B1組,屬於較高密度消費人口的公安檢查標準,必須在六月底前向市府申報公共安全檢查結果,否則重罰六萬元以上。

 

  因應公安檢查標準改變,市府首度延長申報期限,同意六月底前未申報的網咖業者依新所屬組別,在十二月十五日前完成申報,即可撤銷原罰款。另外,C1組工業、倉儲類原必須在八月三十一日前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結果申報,市府亦同時延長申報期限至十二月十五日止。


  市府工務局表示,公共營業場所每年必須依營業項目所屬類別,委託專業檢查機構安檢後依申報期限向市府申報,不過多數網咖業者並不知道自己原與八大行業一樣,列為較嚴格消防安全標準的B1組,必須在六月底前向市府申報公安檢查結果,因此,多數業者並未完成申報,受到六萬元的罰款處分。因應中央政策改變,網咖業者應利用延長期限,趕快進行公安檢查補辦申報手續,否則錯過延長期限仍是要受罰。(1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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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02-11-15
  • 點閱次數: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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