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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墩停車場十五日起市府收回管理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市府交通局公告,位於西屯區大容街與大容東一街口的「大墩停車場」,自十五日起由市府收回自行派員管理收費,收費標準比照「公有停車場」管理收費辦法,每小時收費二十元。收費時間從上午八時至晚上十時止。


  交通局說,停車費可以在停車七日內補繳,就近在統一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福客多等便利商店繳納。(11/13*交通局*3)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02-11-13
  • 點閱次數: 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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