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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展演場用地變更 公告實施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以個案方式變更新市政中心專用區細部計畫部分交通用地為經貿展演用地,市府頃公告實施。


  原交通用地面積計四公頃餘,其中部分為私人所有,市府為求地形完整,將其三公頃土地變更為經貿展演用地,前經內政部原則通過,但須提出交通影響評估,經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審議通過後,始可變更使用,但其後法令修正,關於都市計畫細部計畫之變更,經縣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議審查通過,縣市政府核定後即可實施。(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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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2-10-01
  • 點閱次數: 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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