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文化類
發佈內容: 關於「一鄉鎮一生活文化館」計畫的推動,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將邀請學者專家及行政人員組成籌備會,並結合社區團隊研商後提出。
文化局表示:為因應我加入WTO後產業之衝擊,文建會依據陳總統文化政策白皮書,決以社區總體營造精神推動「一鄉鎮一生活文化館」計畫,全面補助三一九鄉鎮、五十行政區,發展旅遊並展現地方文化特色,創造城鄉新文化活力。
生活文化館共分為三種:一、鄉土文化館展示鄉土文史資料,包括地方歷史館、社區文化館、鄉土藝術館、自然生態館等,由縣市文化局輔導鄉鎮市區公所及社區依地方文化特色普遍設立。二、鄉鎮市區文化館包括多功能展覽館、表演廳、生活工藝館、文化藝術館、國民美術館、音樂廳等,三、縣市特色館。
以上生活文化館應利用現有閒置空間設立,例如舊鄉鎮市區公所、廢棄國中小學、集會堂、鐵路倉庫等,鄉鎮市區公所可結合社區力量包括文教基金會、財、社團法人、文史工作室等,共同規劃經文化局審查後陳報文建會。
文化局表示:關於縣市特色館台中市已設有民俗公園及文英館二樓傳統版印特藏室,目前正請由各區公所先行調查轄區內閒置空間,並將邀請學者專家及行政人員組成籌備會,結合社區各團隊共同研商策畫向文建會提出申請。(1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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