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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提十七項創造城鄉新風貌計畫 爭取營建署補助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爭取營建署九十一年度創造城鄉新風貌計畫項下補助,有關單位將於十日北上,就提出之十七項計畫當面有所陳述。

  營建署在九十一年度內編列十八億四千一百餘萬元經費,補助地方加強推動城鄉新風貌計畫之推動,並指示不宜建構大規模硬體設施,每件工程最多以一千萬元為度,以彰顯地方特色、重視生態保育、美化都市景觀等為主,市府各有關單位提出之計畫,經邀集專家學者審核共提出十七項計畫爭取營建署補助,其中工程推動部分計十三項八千七百萬元,屬於工程規劃部分四件計一千三百萬元。

  工程由經濟局推動部分計為1.火車站前商圈整合工程,2.大隆路商店街城鄉風貌改善工程,3.逢甲大學社區環境改善工程,4.繼光街延伸商店街城鄉風貌再生工程。

  建設局推動部分:1.火車站前人行地下道城鄉風貌再生工程,2.太原路三段入口意象城鄉風貌改善工程,3.青海路及朝馬路打通路段城鄉風貌改善工程,4. 美術園道步道系統串聯第二期工程,5.經國園道戶外展演場城鄉風貌改善工程。

  工務局推動部分:1.南屯老街頂下橋子環境改造工程,2.邱厝子、大坑社區環境改造工程,3.寶覺寺、文英館週邊環境改造工程,4.後火車站及廿號倉庫環境改造工程。

  工程規劃部分四件為:1.社區規劃師建置規劃設計(工務局),2.城鄉新風貌整體改造規劃設計(工務局),3孔廟、忠烈祠、體育場、文教園區再生規劃設計(民政局),4.大坑風景區休閒步道整體景觀資訊規劃設計(交通局)。(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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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1-12-07
  • 點閱次數: 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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