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當舖業法公布實施 經濟局對外有所說明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當舖業法於六月六日公布實施,但台中市已無增設空間,市府經濟局頃對外有所說明,希望有關人士了解。

  依照當舖業法規定直轄市、縣、市,每滿三萬人口,始能設當舖一家,目前台中市人口不過九十七萬餘人,依照規定,當舖不過卅二家,但實際上則為一四三家,本法並規定在施行前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列入計算,因此須俟人口數大量增加,超過一四三家所限定之人口數,當舖業始有可能增設,台中市當舖所以家數眾多,主要原因在於民國八十三年取消人口限制,以致為時短短數月之間,即急遽增加,政府基於治安維護防止竊盜猖獗,乃又予以限制。

  在八十三年度開放當舖設置,雖然僅數月時間家數急遽擴充,但仍有少數業者因而向隅未能申請獲准,經營當舖之業者認為政府基於治安維護對當舖加強管制,但已核准設立者則形成市場寡占狀態,有失公平,尤其目前經濟景氣低迷,失業率攀升,一般民眾急予求現,金飾、珠寶、車輛等動產均向當舖典當,使少數業者一枝獨秀。

  經濟局商業課表示,依照新頒布之當舖業法,除當舖負責人之消極資格予以限制之外,當舖資本額、營業場所及庫房設置基準等,均將由中央規定,因此,其他縣市雖有增設空間,但業者之申請新設尚有一段時日。(7/10*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01-07-10
  • 點閱次數: 3855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