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為促進土地利用,吸引投資,提供就業機會,對於台中工業區原作為試驗研究用地多閒置未予使用,頃報請經濟部工業局修正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使研發與生產合而為一。
以上土地係台中工業區原作為興建標準廠房用地,由於標準廠房第一階段興建七十二單元後,辦理租售均乏人問津,乃變更作為試驗研究用地,位置緊接現已興建完成之標準廠房與最近甫始出售之設廠用地(即原作為公車保養場之兩公頃餘土地)。
該試驗研究用地合計面積計四.五九公頃餘,共劃分為四十一坵塊,已由公私事業機構購置,但除中國生產力中心等公營事業進駐從事研究發展外,其餘半數以上土地多閒置未予使用,殊覺可惜。
市府經濟局分析:以上土地所以閒置,係由於工業局限制性僅能作為研發使用,而民營事業機構多規模不大,從事研發所需空間範圍不大,希望以上土地亦能作為設廠生產使用,研發與生產合而為一,當可增加不少商機。
經濟局除報請經濟部工業局修正該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外,並以不久前出售設廠用地業者提出之設廠計畫觀察,目前雖然經濟景氣低迷,但如處理得宜,仍能吸引投資增加就業機會。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