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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休假到中市旅遊住宿 可憑旅館發票補助五百元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長林志盈表示:自目前開始至六月底為止,公務員休假到台中市旅遊住宿,每天可憑旅館發票補助五百元,每年以六天為限。

  林局長說:這項公務員休假期間旅遊補助於去年開始,最初只以台中、南投、雲林、嘉義四縣為限,其後又增加彰化、苗栗兩縣,最近觀光發展推動小組開會時,經他全力爭取,決定再將住宿台中市列入補助範圍,林局長認為這一項措施對台中市旅館業不無小補,也希望旅館業能加強服務爭取好感。

  這項補助休假期間來台中旅遊的公務員每天五百元的住宿補助,可在各該機關學校經費內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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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01-02-27
  • 點閱次數: 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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