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重申拆除違建決心 市府以行動破除花錢不必拆房子傳言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長張溫鷹今天在主管會報上重申,拆除一、二期公設用地上違建勢在必行,並不是民眾花多少錢給工程單位就可以不必拆,她同時對於近來外界傳言市府工程拿錢好辦事的抹黑言論為市府團隊抱不平,並強調拆除工作年底前一定可以完成,同時撂下重話,要重賞抓散佈謠言的人!

台中市一、二期公設用地地上物拆遷工作預計在年底前完工,目前還有三民路、自由路口46號公園用地上28戶,柳川西路、五權路口113號公園用地上5戶尚未拆除,市長張溫鷹最近訪視基層時聽民眾問她,只要花錢就可以不必拆房子,到底要花多少錢才可以不必拆?張市長質問建設局長廖德淘目前工作進度,並希望建設局儘速執行拆除違建工作,讓謠言不攻自破!

張市長在主管會報上指出,越接近選舉,各種不實的抹黑言論也跟著甚囂塵上,最近更傳出公46、公113用地拆除工作拿錢就不拆的說法,她除了再次重申拆除違建的決心,也勉勵市府團隊,拆除違建、取締八大等工作是越做越沒選票、越做越惹人罵的工作,所以這些違建存在數十年無人管,但她就任後深知,將拆除違建這塊大石頭搬開是她任期內必須承擔的責任,即使剩下九個多月的任期,她也必須把這些影響市容、阻礙交通洞線的違建拆除,希望市府團隊勇於面對外界謠言的困擾,以實際行動攻破謠言。

建設局長廖德淘也說明,拆除公46、公113 等一、二其公設用地地上物工程經費預算,市府多次送市議會審查均遭刪除,市府為執行公權力,爭取到營建署補助690萬元,作為拆除、綠化費用,依法需在今年年底前執行完畢,否則將受罰,若真如外界傳言拆除違建用錢就可擺平,那市府就依市議會決議就好了,何必再向中央爭取經費自找麻煩?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1-02-27
  • 點閱次數: 1550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