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為落實便民,提高行政效率,將與省建築師公會台中市辦事處研商「建築師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建築師公會方面建議有關建造執照之核發採取「協審作業方式」,工務局亦在考量之中。
工務局建造管理課提出之最近一週內業務執行統計,有關建造執照之初審,掛號卅四件,簽准五件,應補正廿九件,核准率為一四.七一%,複審申請卅三件,簽准十九件,再次補正十四件,核准率五七.五八%,由以上統計資料觀察,初審通知補正,複審時尚需再補正,複審時核准率始提高為五七.五八%,整體說來「便民」及「行政效率」均有待提高,目前關於建造執照之審查,雖然技術部分均由建築師負責,政府機關僅審查書件、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圖說及土地使用管制部分,但建築師所提資料中仍有遺漏或錯誤,因此擬與建築師公會方面研商訂定「建築師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
工務局主張以上處理原則中,對於建築師申請案件中之輕微疏漏,採取「記點方式」,到達某一程度時提出「警告」,除非重大過失始移送懲戒,藉以促使建築師注意,以落實便民並提高行政效率。
建築師公會方面建議由工務局輪派人員與該公會人員共同審查建造執照,工務局由於人手有限,是否採行正在考量之中。(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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