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配合九二一震災車籠埔斷層帶附近災民重建,辦理國、私有土地交換,進行都市計畫變更,業經內政部與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通過。
本次配合九二一震災車龍埔斷層帶附近居民辦理重建,市府選定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市一」市場用地(國有地)(面積約○.八公頃)作為以地易地之基地,並依據「九二一震災暫行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災區原已建築使用之私有建築用地經變更為非建築用地,且災後未獲配國宅或其他政府所興建之住宅者,得申請與鄰近國有非公用建築用地辦理交換。
為辦理上述以地易地作業,市府提出「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市一』市場用地為住宅區案」及「變更臺中市擴大都市計畫(大坑風景區)主要計畫案」,將市一用地變更為住宅區供災民交換土地,另一面將擬交換之私有土地變更為公共設施非建築用地。
該變更案經內政部與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通過,惟私有土地變更為非建築用地部份因土地零碎,內政部也建請市府將來應針對該地區進行整體性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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